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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医院公开招聘人员67人公告(2023年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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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医院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0年12月成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目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包含灵隐院区和三墩院区,核定床位1500张。有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委省共建培育专科,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医学重点学科群,1个省临床研究中心,1个省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医学重点学科,3个省医学重点创新学科,3个省中医重点专科,2个省“十三五”中医药重点专科。

二、招聘计划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58个岗位67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招聘岗位经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3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按学制一般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制为临床医学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限制。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我院认可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科研能力突出、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一般也会优先考虑。

非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应聘岗位与原从事工作岗位相一致的要求,且医疗岗还需有三级医院从事一线临床工作的经历(按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定位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其中医疗岗还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医疗事故)。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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